三七和田七是一回事吗?云南出版的书写“三七又名田七”、三七先;但广西编写的书中为“田七又名三七”,田七先。现在的大陆两广一带及香港、澳门特区,甚至日本和其它东南亚同家都习惯把三七“田七”。究竟“田七”是“正名”、还是“三七”是“正名”? 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所有版本都这么描述:三七、学名panaxmotoginseng(burk)f.h.chen。又名田七.三七足“正名”,田七是“别名”。
李时珍《本草纲目》三七条目中并无“田七”二字出现。本来这应该没有什么可争论的,可是人们为什么把三七也叫田七呢?
这主要是由于三七的生长条件要求冬暖夏凉、无严寒酷暑,半光半阴,潮湿的特定环境中,即低纬、高诲拔区域。由于三七对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三七的分布范围极其狭小,即北纬22。40—24。28和东经103”35i[[)6。[1,之间。因此此特定了三七只生长干万由文山州及广西那坡靖西等很小的地理范用内。另广西出州府曾是三七的商业集散地,由该地出售的三七七就称“田七”,意思就是“田州府出售的三七”,“田七”这一名称流传至今。由清朝开始,三七的商业集散地集中到云南开化府(今云南文山州),商品名称“三七“。
关于三七为什么叫田七,还有这样一个传说:
古时候,一个叫张二的青年,患了一种疾病,口鼻出血不止,虽多方医改善仍无效果。一天,一位姓田医生路过,他取出一种草药的根.研磨成粉给张二吞下,不大工夫,血竟然止住了。张二一家非常感激,并要求医生留下这种神奇草药的种子。
一年后,张二家的草药长得非常茂盛。恰巧,知府大人的独生女患了出血病,多方改善不见好转,无奈只好贴f出告示;能改善好女儿病者.拙其为婿,张二知后带上自种的草药,二话没说,拿出草药研磨成粉给小姐服下,小姐竟死了, 州府大怒.命人将张二捆起严刑拷订,他被迫讲出实情。知府大人即令捉拿田医生,并将其定为“谋害杀人”罪:临刑之日,田医生万般无奈,只好向亲自监斩的知府大人解释说; “此草药对各种血症都有疗效,但须长到三至七年才有效:张二所用之药,仅长满一年本无药性,当然救不了小姐,”说吧.他从羌役手中要过利刀,在自己大腿上划了一刀,鲜血直流,他从自己的口袋内取出约粉,内服外敷敷,即刻血止痢结,在场的人惊讶不已.知府大人后悔不已、只好放了田医生。人们为了记住这教训,就把这种药定为“三七”.表示必须生长到3—7年才有用‘。因为此药为田医生所传,故在我国的一些地方三七也被称田七。